长垣职专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兼职教师聘任与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提高与行业企业共同打造一支校内外专兼结合、双师素质突出、双师结构合理的专业教学团队,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与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建设国家示范性中职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专业课教师要求来自计算机网络管理与服务行业(一般应有 5 年以上行业工作经历),熟悉计算机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3.实训指导教师要求取得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男性40岁以下、女性35岁以下。
二、兼职教师的工作形式
1.担任教学工作。兼职教师参加计算机类专业教学团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参加教学活动,开展教学研讨。授课方式可以是集中授课也可以是分散授课;可以独立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也可以承担部分教学任务。
2.在校企合作企业指导学生顶岗实习,或在校外实训基地指导学生实训。
3.给学生作学术报告、讲座,指导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开展学术交流、教学研讨等活动。三、聘任兼职教师数量
1.在示范校建设期内,每年外聘兼职教师人数应不低于示范校建设方案中确定的数量。
2.外聘兼职教师与专任专业教师比例要逐步达到有关文件要求。
3.逐步加大兼职教师的比例,达到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
四、聘任程序1.计算机应用专业教研组于每年初提出本年度兼职教师聘任计划,填写《兼职教师登记表》,并附拟聘人基本情况(包括技能等级证书、学历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复印件),报人事处。
2.人事处会同教务处进行审核,并报主管校长审批。五、兼职教师的待遇
1.兼职教师按教学计划完成校内教学任务(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按实际教学课时计发课时费,课时费标准由学校校委会确定。
2.指导学生校外顶岗实习和实训、指导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等由专业教研组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标准,报主管校长审批。
3.学校鼓励兼职教师参与教研工作,凡以学校名义申报的教研课题或发表的论文,奖励时按专任教师同等对待。
六、兼职教师的管理
1.本专业兼职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关心兼职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充分重视兼职教师在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2.本专业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要依托行业,面向企业,学校和计算机应用专业教研组均要逐步建立起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资源库。3.来校担任教学工作的兼职教师须参加计算机类教学团队,兼职教师的教学、教改、教研等均纳入团队建设。
4.要加强对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在各类教学检查和年度考评中,把兼职教师与专任教师同等对待。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强烈的兼职教师,及时予以辞聘。
5.要建立兼职教师业务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反映兼职教师基本情况和教学业务活动的各种资料,保证资料完备可查。
长垣职专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二○一三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