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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工作职责
日期:2011-10-05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679

一、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德育工作,制订德育工作计划,完成工作总结。

二、负责选拔、培训班主任,指导、考核班主任工作,组织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和班主任工作研讨会。

三、抓好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各种活动,保证德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序列化和制度化。

四、组织每周星期一的升国旗仪式。

五、协助、指导团队工作,配合党支、团委办好中学生党、团校。

六、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并指导、督促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搞好住校生教育管理。

七、组织好家长学校,指导班主任召开家长会,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及寒暑假活动。

八、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新生入学教育及军训工作。

九、组织召开一年一度的学代会,教育、培养学生干部、指导学生会工作。

十、搞好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优秀班主任”的推荐评癣表彰工作。

十一、组织办好<中学生活>报、“校园之声”广播及宣传橱窗。

十二、抓好高、初中毕业生档案的建立、报送和管理工作。

十三、进行校风校纪教育,搞好学生日常行为检查,处理偶发事件,通报学生违记处分。

十四、拟写德育工作文件、经验材料、完成学校党政委托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加强对德育科研的规划和领导,开展经常性的德育科研活动。

十六、学生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主任不在岗时,履行主任工作职责。学生处干事分项负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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