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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主要工作职责
日期:2014-05-20 08:58:58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684

                人事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学校人事工作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拟定和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人员定编工作,制订用人计划、校内人员的调配及人才引进工作。

    3.负责教职工的聘用、考核工作,协助组织部做好干部的考察、推荐工作。

    4.负责教学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聘、教师资格的申报及相关证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

    5.负责教职工的评优、推荐、奖励和处理工作。

    6.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教职工的培养、师资培训工作。

    8.负责教职工工资、校内津贴、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的调整及核发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在职职工去世的有关工作。

    10.负责建立和完善本部门质量体系文件,并组织学习和实施。负责纠正本部门的不合格项,预防发生同类事件。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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