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须知
受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委托,新乡市教育局作为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查询认证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3〕23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学历认证受理范围
河南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中专毕业证书、普通中师毕业证书、成人中专毕业证书、职业中专毕业证书、职业高中毕业证书。
二、申请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丢失的,请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复印件留存;
2.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1、2复印件需要在办理前准备好)
3. 2007年(含2007年)以前毕业的需提供录取新生花名册(新生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需前往就读学校办理);
4. 填写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
三、学历认证时限
1.一般情况下,认证工作在正式受理之日15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
2.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收费标准
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收费标准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13]303号),对申请查询认证服务的,统一由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收取学历认证费50元/份;在各分理点申请的,费用各分理点代收,所有认证均出具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税务发票。
五、认证时间
每周二、周四,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六、认证结果领取
对于经认证的学历证书,统一出具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查询结果通知,并可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hnbys.gov.cn/)学历认证频道上查询。
申请人可上网查询认证办理进度情况,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缴费发票到办理单位领取证书认证结论。
受理点代办EMS邮寄。
七、认证地点
认证分理点地址:新乡市教育局(南环路与丰华街交叉口)职教办417房间(乘39路到南环路南站下车)。
联系电话:0373-3519014。
新乡市教育局
2014年3月3日